如何做好新三板持续督导业务不得不看的一篇好文

发布时间:2017-02-28 发布人:西点信息 浏览:10939次
主办券商制度是新三板的特色,从挂牌条件、信息披露到发行融资,主办券商在市场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随着挂牌公司数量的快速增长,市场现有的“基础设施”已无法满足市场各参与主体的需求,在新的监管形势与市场的变革中,主办券商如何找到合适定位,做好持续督导工作将是一个重要课题。

一、持续督导的目的

规则层面上,证监会的行政规章未对“持续督导”提出明确要求,而主办券商在各项业务的责任与义务皆体现在股转系统的自律监管规则体系中。从证监会的要求看,2015年11月1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股转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在持续督导环节,主办券商应持续加强挂牌公司合规培训,切实履行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合规审查职责,帮助挂牌公司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发展战略,推进资源整合。”从股转系统的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看,《业务规则》要求“主办券商应当对所推荐的挂牌公司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主办券商应持续督导所推荐的挂牌公司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从上述规则以及《持续督导协议书》看,持续督导定义为以券商承担的义务、帮助挂牌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主,但结合券商在市场的定位以及企业的需求看,广义的持续督导也需要券商做好财务顾问的工作。

因此,持续督导的目的是(1)督导挂牌公司在资本市场中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完善挂牌公司治理机制,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3)基于券商资源及专业能力,做企业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支持企业快速成长。

二、持续督导工作怎么开展

为实现持续督导的目的,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是保荐业务、财务顾问、公司监管的复合型工作,在现有的市场规模、收费水平、监管强度背景下,应做好持续督导工作机制设计。

1、“有机制”,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据了解,目前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机制主要由三种形式,第一种是“谁推荐谁督导”的项目人员跟进制,券商新三板持续督导业务总部针对部分业务进行质量控制,安排少量人员负责上传各项目组提供的信息披露文件,推荐挂牌人员在督导工作中承担主要责任;第二种是“专事专人专线”的督导部门负责制,券商新三板业务总部下设持续督导部门,由专门的督导人员负责对口联系,原推荐人员不在负责督导工作;第三种是“内控指导项目组”的双线混合机制,券商新三板业务总部虽然下设督导部门,但主要承担内控与复核制度,督导人员按照企业地域、行业划分领地,项目组对口联系企业,督导人员联系项目组,两方根据规则解决收入、责任划分问题。

无论是哪种机制,在市场快速成长期,一定是根据督导公司的特点、券商的管理机制及发展战略来确定。券商推荐公司数量少,第一种机制更加灵活有效,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加,项目组的水平出现差异,沟通成本逐渐提高,更适合采取第二种或者第三种机制,来应对更加复杂的督导任务。

随着责任分工以及奖金分配机制确立后,主办券商应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建立企业联系、信息披露审查、风险处置、现场检查、日常业务办理以及融资、重组等财务顾问业务的相关制度。

2、“有人员”,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据了解,目前券商新签督导费用普遍在10-20万元之间,在设立专门的督导工作部门的券商中,平均每个督导人员负责的公司数量为15~20家,平均年薪维持在30万元左右。

在上述制度建立后,券商应根据挂牌公司数量以及工作强度,估算督导人员工作量,配备具有财务、法律背景专业知识的督导人员。从目前看,由于市场刚起步,督导业务为券商新增业务,有经验的专业督导人员招聘难度较大,绝大部门由券商其他部门或者项目人员转岗而来,在从严监管的要求下,督导人员的应对经验缺失和专业能力不足无法满足较高的合规要求。因此,券商须耐心培养有经验的督导人员,探索开发督导系统,减少人员投入成本。

3、“有流程”,创新督导流程,提高督导效率

随着市场各项规则的完善,日常业务、信息披露、风险处置相关事项的办理思路越见清晰,券商有经验基础创新业务方式,探索出电子化、自动化、留痕存档的高效监管方式。

例如,在督导企业规范关联交易方面,券商可以尝试开发公司治理系统,指导企业填报关联方,在企业报送重大合同的临时报告、高管变动、定期报告等相关材料,以及日常监管联系时,根据业务规则更新相关数据,如存在企业超出预计、偶发性关联交易时及时提醒企业履行审议程披露临时公告,企业完成任务动作时进行业务归档。

三、具体的工作建议

1、接地气,一方面做好服务,一方面做好督导。

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规模较小,这与目前国内各产业的集中程度不高有关系。在从事督导业务时,要体会新三板生态圈与上市公司生态圈的差异,理解督导与保荐业务的内涵,转变服务观念,从企业发展阶段考虑工作方式。

在服务上,协调券商内部的资源,做好资源整合,帮助企业快速成长,让企业体会到券商督导人员的服务意识与财务顾问的作用;在督导上,安排人员做 “黑脸”的角色,将企业的错误扼杀在摇篮里。

2、利用有效的联系工具,建立券商与企业的日常联系机制。

选择微信、QQ群、邮件系统、督导系统等联系工具,与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主要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建立恰当的联系机制,在做好内幕信息管理的基础上,保持与企业的沟通,把握企业发展现状。

作为公司的督导,联系不只是打电话,二是通过现场尽调、阅读定期报告、与投资人交流等,深度了解企业的财务、经营、治理状况。

3、做好市场情况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提醒指导公司

新三板的业务规则、处罚案例、问询函件、市场舆情以及行业分析报告,都是可以收集整理的素材。安排专人分类型,定期整理相关资料,一方面发予券商从业人员及时学习,另一方面根据企业情况及时提醒指导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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